家委會是怎么來的?
家委會非常年輕,在國內教育漫長的歷史上,絕對要算新生事物。它源于2012年2月教育部的一紙文件——《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》。
指導意見要求,“有條件的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”。
關于家委會的任務,指導意見明確:
“家長委員會應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。”
“參與學校管理。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,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。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,積極配合。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,幫助學校改進工作。”
“參與教育工作。發揮家長的專業優勢,為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提供支持。發揮家長的資源優勢,為學生開展校外活動提供教育資源和志愿服務。發揮家長自我教育的優勢,交流宣傳正確的教育理念和科學的教育方法。”
“溝通學校與家庭。向家長通報學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準備采取的重要舉措,聽取并轉達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。向學校及時反映家長的意愿,聽取并轉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,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。”
指導意見要求“發揮好家長委員會支持學校工作的積極作用,具體而言,包括重點做好德育、保障學生安全健康、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、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”。
可見,在官方的意見里,家委會的設置目的,就是對學校教育給予支持和輔助。
至于家委會的產生方式,意見談得比較籠統:
“學校組織家長,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,本著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,在自愿的基礎上,選舉出能代表全體家長意愿的在校學生家長組成家長委員會。特別要選好家長委員會的牽頭人。要從實際出發,確定家長委員會的規模、成員分工。”
在具體執行中,各地各校做法不太一樣,也就出現了去年微信群花樣顯擺拉票的事情。但是產生方法是明確的,就是學校組織家長選舉,家委會產生的主導者是學校。現實情況,經常是老師了解家長實際情況后指派。
按照教育部精神,家委會是對學校教育工作進行支持的群眾自發組織。本質上應該是個提供志愿服務的松散組織。但它和其他國家聽起來差不多的類似組織,其實不太一樣。
現實中家委會的名聲為什么會變壞?
美國的家長委員會叫PTA, 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,全名是“家長教師協會”,擁有百年歷史,是全國范圍內的志愿組織,包含國家、各個州、學區、各校多級組織。
雖然在工作上與國內家委會有很多重合的地方,比如為學生提供校外活動支持,提供免費課程,專家家長與學生對話、教師節慰問老師等。但還是有很多顯著的不同,比如:國內家委會基本依附于本校本班級,由學校組織產生。美國“家長教師協會”組織則完全向社會開放,是純粹的民間志愿組織。國內家委會更多的是配合老師配合學校開展工作,經常起的是上傳下達作用,但如美國“家長教師協會”,基本上直接面對兒童,服務于兒童,較少和老師,學校直接打交道。
可以看出,國內目前的定位下,家委會容易淪為學校教育的附庸,這也就是各種問題的根源。
校方,老師都認為家委會的意義應是支持學校教育,是上傳下達,是積極充當教育義工,是為校方的各項作為背書,而非拆臺。通過家委會,一些學校的招標問題,攤派問題反而可以披上程序外衣。所謂對教育監督,實際很難落實。所謂刺頭家長,難免是被換掉的命運。
因為家委會和學校、老師關系密切,所以,替孩子在老師面前刷存在感,就成了家長積極靠近家委會的原動力,也就成了人們質疑部分家長動機的原因。這是制度在誘惑人性。
所有的群和組織都容易淪為營銷群,拉關系群,家委會也不例外,但是,家長利用家委會暴露的個人信息拉關系搞營銷,這樣的角色場景錯位尤其令人反感。篩選優秀家長的做法,恐怕本就是件違背教育初衷的事情。
無疑,無論中外,家委會的熱心者都是有錢、有閑,重視孩子教育的人。但結果的差異從制度的出發點上就預示了。
當前家委會的煩惱大于實在意義
家委會在干什么呢? 家委會首先分擔了學校和老師的風險和責任。
現在凡是過錢的事情,老師是不直接參與的。家委會會把賬單曬到家長群里面,保證公開透明。
比如校服問題。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》,明確了家委會在選購校服中的主體地位,要求選用、采購實行信息公開。據了解,廣東、河南、山西、溫州等多地學校,已將家委會引入校服選用、采購工作,家長、學生對校服的選擇權逐漸成為共識。
除了錢,一些教學安排上的“鍋”,家委會也得背起來。比如一直以來的爭議——教育負擔問題。作業多了還是少了,放學早了還是晚了,你們自己說了算。
還有的家委會工作,是校園義工——上午7點半,家委會成員出現在某小學門口執勤,穿著馬甲,佩戴紅袖章,目光緊盯著陸續入校的孩子們,維持交通秩序。
家委會承擔的爭議工作、難點工作,還要數與老師的關系工作,比如研究教師節如何慰問老師。
校服重要、食堂伙食重要,慰問老師也很重要,但這些都是教育的枝節問題,都比不上教育本身重要。
學校的正常工作中,家委會這樣一個上傳下達的中間組織意義并不大。時代之所以不同,大概體現在,學校、老師都得想辦法讓自己的教育決定顯得程序正當。但是現實中,學校教育被揭露的問題,也大多和家委會的監督作用無關。